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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防办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服务企业的三项措施

发布日期:2020-04-10 11: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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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外部资料

所属类型:云资源

作       者:上海市民防办

来       源:中国人民防空网

资源等级: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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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上海市委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推动人防行业涉及领域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上海市民防办就本市民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企业服务提出三项措施。

措施一:行政审批业务办理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登陆中国上海网站或上海市民防办公室网站,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实现不出门“在家办”。二是通过电话提出申请办理,市民防办为企业提供邮政快递上门取件、送件服务,实现申报材料、证照文书双向“快递办“。三是通过发送邮件,实现网上预审“提前办”。

措施二:延长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行政许可资质有效期。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下、监理乙丙级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措施三:减免市直属公用民防工程租金。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支持中小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轻企业负担, 2020年2月和3月实际租用市直属公用民防工程和其他市直属系统房屋资产的,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免收租金。